2012年6月23日星期六

我是馋嘴怪!

对了,今天是端午节。托猪朋狗友的福,我又有口福了。说真的,真的是太爱太爱粽子了,到了那种境界,你完全忘记在把它放进口里之前先拍一张粽子照。应该说我自己太馋嘴了吧!贪吃鬼!ShinYin的肉粽,ShangYin的肉粽和娘惹粽,天呀,我不可自拔!真的是回味无穷。结果就因为ShangYin带粽子去游泳池,我游泳游到一半就已经受不了诱惑,马上上岸解解馋嘴之隐!我真的是贪吃得没有救了!

接下来就要让你看看我上个星期所吃的东西!


首先,这个,我自己煮的哦!帮它去什么名字好呢?四色菜?好像有点俗气。其实我真的不知道那个青色的豆叫什么名字,黄色的那个又是什么名堂。我只知道橙色的是萝卜,褐色的是金针菇。那不如叫穿金戴萤?金,值得是金针菇,萤,指的是那个黄色的东西。是不是觉得很有墨水勒?其实我乱说的。真的想不出,你们帮我想好了。话说,真的是太神太好吃了。我完全相信自己是个做厨师的料,一点疑惑都没有!还有就是,我不姓黄,所以不要叫我老黄。好吃好吃,色香味俱全!

好吧,下一道菜是~~~~姜被切三次~~~~很笨,有点冷这开场~



这个,很明显,不是我煮的。第一次在Padi进餐!好吃!这个,华文应该是叫芝式意大利面吧?不是很清楚。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小碗的叫做蘑菇汤。


也要多亏Teresa带他的朋友Jasmine来我们班偷偷上课,我才找到这个机会好好地宠宠自己。我们的大合照。其实还有另外一张包括男生的,只是那张照片里的我真的是丑到一百下,所以,就将就一点,这张吧~


也因为Jasmine, 凯祥特地到IMU来找我们。也就因为这个凯祥的烂主意,那天晚上我们有个派对!结果,醉了!虽然没有酩酊大醉,没有去乱乱抱人,但是我相信我应该说了一些白痴话吧(屋友告知的)!糗毙了!


一张这样,很明显,我太傻了!还有以下这张:



这张是快要吐时拍的照片。我不是说我看到自己的照片想吐,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。脸颊当时超级红的。我是红苹果!!!

然后,最后一张,就是我今天通宵做出来的成品:鸡蛋蛋黄酱!我名字对吗?不是很确定,我在谷歌翻译那里找到的。但是我可以肯定他的英语叫做Egg Mayo。待会儿就要带这个东西上Broga Hill吃。为了这个,我放弃今晚的睡眠了,希望我可以顺利爬下山,千千万万不要滚下山!连续多少天通宵了,在这样下去,我一定变得很短命!我不要那么早断气!



对了,英语老师说,你结尾的时候,如果可以连接到开头段落的要点,那么你的文章就像是一个圆圈,也就是说,会很完美。所以,我要说,做Egg Mayo做到一半的时候,我真的很饿!真想把鸡蛋都吃光,放萝卜当三文治的馅料算了!我是馋嘴怪!

学无止境,惟勤是岸。

话说,最近真的是超级无敌幸福加快乐!不是我要炫耀什么,只是想说,我们凡事都要感恩。看,之前emo emo的日子不是就过去了吗?好吧,现在就要开始了,如果你眼睛累了,麻烦去洗把脸再回来。

就这样,在IMU的第二个学期就过了一个月,虽然说每天都在浑浑噩噩地过,但是总有那么的一天对,只有那么一天一天),我在图书馆呆了一整天,虽然说大多数的时间都用在Tetris上面,但是至少我完成了一小部分的功课。(真的很小部分)就整个3000字的报告当中,我大约完成了100个字的introduction。也许你觉得我这也好意思告诉你,但是,我告诉你,我的进展还是比我的“”快一点的。那天,我一次参考五本书,加五个以上的网路文章,我真的是太神太专业了


既然以上是说学业,那这篇,就完完全全说学习之类的事情吧!(其实我想分享一点我这个星期吃的食物的,有点饿的说。)就今天啊,我的同班同学,也是猪朋狗友的其一,我们称之为弟弟,说要学华文。话说,他在三年级的时候因为华文太差,老师宁愿允许他不拿华文了。但是,这丝毫不阻止弟弟的求学心切。孔子不是说吗?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今天,我就是那个“师”了啦!


本来打算让弟弟读完一篇新闻报导的,结果在第一句就已经碰壁,完全不会读,不是啦,就10个字里面,7个字不会读罢了。所以就给了他10个生字,10分钟后听写。不错,弟弟拿了90分!听写后,弟弟开始累了。拜托,这堂课连半个小时都还没有到。不过,也对啦,我们昨晚完全没有睡到(跑去看球了!Cristiano Ronaldo超帅的!),所以就给弟弟一份功课,让他回家照抄10次。


好了,其实学习的东西,真的很少可以说,(根本就是懒惰,每天都在玩、在睡、在吃,所以都没有时间学习。)就放一些照片吧~


在图书馆等Teresa的妈妈,等得发荒。


哦,还有就是这个是Media Literacy节时,老师给的任务:打广告!(我算是Model吗?头发有一点乱。)有点模糊,谁拍的?


苏格兰的学生到马来西亚参观我们大学。白人是Grant,黑人是Osman。话说Grant说我虽然年龄是当中最年长的,但是性格很年轻,好高兴,虽然说朋友把它诠释为幼稚。之所以手指比7是因为,那是Cristiano Ronaldo的球衣号码!太帅了!


身材好到不像话!我晕倒了!


这张是不是很可爱!老天,让我待会儿在Broga Hill遇见他,好不好?